第两千五百六十章 如此圣明之君,岂有不提头报效之理?!(1/1)

“喏!”

相随田单身侧的数十骑锵然应道。

此时夜幕降临,临淄城华灯初上,烟火辉煌。

举城同乐,城内家家户户门口悬挂大红灯笼,闹市喧嚣。

城门之外的宽阔官道旁边,更是挤满了人。

“今日真是有幸,能够得见汉皇天颜!”

“陛下入主临淄以来,秋毫无犯,大汉炎夏,王者之师,值得拥戴!”

“不知今日是谁,竟然叫陛下亲自出城相迎。”

“听说是杀败了雁国十万大军的田单将军回来述职......”

......

百姓们议论纷纷,场面十分热闹。

相比起齐襄王的不作为混日子,刘昊显然是励精图治的明主。

忽然,城内传来了一阵齐整而肃杀的脚步。

汉武卒身披铁甲,手持长戈在前面开道,齐地百姓们眼神炙热而崇敬,但是分别朝着两边退开。

“汉皇驾到!”

在万众瞩目当中,刘昊登场了。

他头上戴着十二旒冕冠,身穿绣紫龙衮袍,肩膀上纹绣日月星辰,当真是说不出的威仪深沉,举手投足之间,尊贵如天庭神帝,在俯瞰人间。

“汉皇万寿,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!”

人群里不知是谁开始叫喊,万岁高呼声此起彼伏,如雷贯耳。

田单神情震撼。

从刘昊攻齐到入主临淄,前后都不过一个月余。

现在整个临淄人心,分明都已经站到了刘昊这一边,万众高呼,敬之如敬神!

这究竟是怎么样做到的!?

太不可思议了!!

刘昊目光移掠,最后落在了田单身上,一发望气术先丢了过去。

田单——武力86,智力92,。。。93,统率94!

特技1,名将:田单有名将之资,用兵列阵,严谨而有法度!

田单的统率+2!

所有田单麾下保卫员,武力+2。

在陷入弱势或者被动防守的情况下,战力额外提升6%!

特技2,火牛阵:田单以火牛阵对敌之时,成功率+30%,敌阵受到冲击时候士气下降额外提升30%!

名将之又见名将!

偌大的齐国,除去了败亡在吴起手里的田忌,能入得刘昊眼里的也只有田单了。

“末将田单,拜见汉皇陛下!”

田单滚鞍落马,跪伏道旁。

在来之前,他就收到了孙膑的亲笔手书。

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,连齐襄王都献城而降,他不过一个齐国将领,自然是左右不了大局,要想求全于乱世,唯有选择随波逐流,归降大汉。

“拜见汉皇陛下!”

跟着田单回临淄述职的骑兵们,也是纷纷滚鞍落马,跪倒于道旁。

“诸位都平身吧。”

刘昊淡然笑道:“田单将军在即墨大破燕军十万,朕久有耳闻,今日一见,果然是世之英豪。”

要不是田单死守即墨城,用火牛阵打穿了燕军,现在燕丹必定马踏即墨城,士气如虹。

如果雁国疯狂的掠夺齐地城池,刘昊便不可能这么快坐稳齐王宫。

从这个角度来看,刘昊对于田单更多了些好感。

“末将汗颜,只能困守孤城,依孙膑先生之策,方才小胜了一阵。”

田单抱拳道:“汉皇陛下纵横捭阖,弹指间连灭数国,有龙吞万里之气象,才是真正英雄。”

“眼下人多口杂,入城再叙。”

刘昊亲和地拍了拍田单的肩膀,与田单并骑入城。

齐王宫内,早就准备好了酒宴。

来参与宴会的除去了张良、孙膑,还有齐襄王与齐国旧臣。

齐襄王献城之后,并没有被刘昊追究,现在改称齐公,被邀请来参与宴会,依旧是眉开眼笑。

齐国旧臣们则是心事重重。

如今处于改朝换代的风口浪尖,天心难测,齐襄王得了富贵,他们面对的将会是权力的洗牌,结果还不知道如何呢。

“汉皇陛下驾到!”

众人听到了宦官通报声,俱都精神一振,腰背都挺直了许多。

见到了刘昊龙骧虎步走入殿内,群臣纷纷伏地跪倒,躬身顿首,齐声叫道:“汉皇万寿,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!”

“都起来吧。”

刘昊随意的摆了摆手,示意众人起身。

田单入席之后,目光环顾殿内,都是些朝堂上的熟面孔,只是不见了邹忌。

听说城破之日,邹忌以死酬国,令人唏嘘。

美妙的丝竹之音响起,殿内觥筹交错,酒过三巡,气氛十分热烈。

由齐襄王带头,齐国旧臣一顿阿谀奉承之词,马屁如潮。

刘昊左耳入,右耳出,放下了酒杯,淡然说道:“今日朕还有一件事情要宣布。”

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酒樽,竖起耳朵听着。

刘昊抬了抬手,凭空虚按,沉声道:“孙膑有济世之才,今日朕拜为大汉军师,与右相张良一起主持朝政。”

“如今齐地才定,必以维稳为主,在座诸位,都是齐地擎天之柱,当协助孙膑军师处理好朝中政务。”

“臣等愿为陛下肝脑涂地,死而后已!”

在座的都是人精,话说到这里,众人心里就已经有数了。

刘昊并没有大刀阔斧清洗齐国朝堂的意思,这无疑让众人心里悬着的石头落了地,同时又有些羡慕孙膑。

这样一个失去了双腿的废人,现在居然平步青云,凌然于众人之上了!

不过这些人也不是傻子,没有人会在此时跳出来反对。

将众人表情看在眼里,孙膑心里更是为感动。

往日他在齐国并无根基,在朝堂之上的位置,十分尴尬,齐襄王也并非成事之人,不能无条件的信任孙膑。

如今,却被刘昊拜为一国之谋主,掌持一国权柄!

孙膑心里越发坚定:如此圣明之君,既然以国士待某,又岂有不提头报效之理?

此章加到书签